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技巧:面试王者所必备的面试礼仪1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事业单位考试:刑法中关于犯罪主体的知识梳理1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3、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之判断推理:“双观点”不再左右为难1
4、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之判断推理:“并非”二字见真谛1
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技巧:面试王者所必备的面试礼仪1 ♂
在面试中,礼仪至关重要,如果一个人在初次见面时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那么人们就愿意接近他,也即是首因效应带来的效果,因此,在结构化面试中,学好礼仪将成为赢得考官青睐的第一步,也将助力考生成为面试中的王者。
1.着装
原则:合适、舒适、搭配
在服饰方面,许多考生会选择最不会出错的黑白搭配,但考生也应在充分了解自己的身型肤色的基础上慎重选择服装,既能突出自身优势,又符合考场眼球。例如:较壮硕的考生可考虑较为舒适的POLO衫,较稚嫩的考生可以考虑深色服装,比如深蓝、深灰;而较为成熟的考生可以考虑浅色服装,可选择比如浅蓝、白色。
在鞋子方面。我们建议鞋子的选择尽可能正式,男士为皮鞋,女士为高跟鞋、低跟鞋、或者平底皮鞋。
禁忌:服装上下同色;裤子浅色或混色;鞋子为运动鞋、板鞋、休闲鞋、凉鞋(黑色的也不可);鞋子露脚趾;裙装不过膝盖。
2.仪容
原则:干净、利落、成熟、稳重
女士头发应干净、整齐,发型得体,头发的颜色最好是本色或者深色,女同学建议要将头发束起,画淡妆,这样会显得更精神,更有朝气。
男士头发不能遮住眼睛,避免比较新潮的发型,应以相对精致为宜,传统发型会给人以稳重和可靠的感觉。男性可以适当修饰面部妆容,比如涂抹润唇膏、修剪眉毛。
禁忌:过于新潮的发型发式;太多的头饰和过分的装束;披散头发;灰头土脸、不加修整;浓妆艳抹。
3.入场
原则:自然、大方、灵活
无论门是掩着还是开着,都需要敲门入场,可以先通过眼神进行简单交流,站定后再问好,不可边走边问好,打招呼时微笑看着各位考官,应允落座后,应看着考官说谢谢,而不是边找椅子边说谢谢考官,落座时为了保持较为舒适的坐姿,考生落坐在椅子的前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处,背部挺直,男士双腿打开与肩同宽,女士双腿并拢,双手自然放置于桌子上,全程要让考官感受到舒服、自然。
禁忌:走路僵硬,问好机械,脸部无表情,回应敷衍。
4.答题
答题时,主要看着面对中间位置的主考官,但也要兼顾其他考官,特别是不同性别的考官!目光要与大部分考官有交流,并且有30秒左右的停留时间,头不要左右摇动太多,当然最终的目光要回到主考官,让考官感受到你的交流感。
禁忌:忽视其他考官、全程低头答题。
5.退场
答题结束后,不得将试题与考场草稿纸、记录用笔等带出考场,切记不可因为答题过程中出现不顺利的现象就带着懊恼或者气愤的表情退场,应主动收拾好桌子上的草稿纸和笔,以刚入场的状态向考官表示感谢即可,但如果你属于不太会表达感谢的考生,那不一定非得机械地感谢各位考官,会显得虚假,微笑点头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记住!无论何种方式,真诚一定摆在首位。
禁忌:愤然离场、泄气离场,将稿纸带离考场;回应敷衍。
事业单位考试:刑法中关于犯罪主体的知识梳理1 ♂
事业单位考试:刑法中关于犯罪主体的知识梳理
伴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刑事责任年龄又有了新的规定,因为是2023年3月1日施行,所以对于备考的小伙伴们,这无疑将引起重视,对于以前的旧规定需要掌握,新规定也不容忽视,那么为方便大家备考,将犯罪主体这一概念给大家做一梳理。
一、犯罪主体概念
是刑法规定实施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与单位。
考点:犯罪主体可能是人可能是单位。
二、犯罪主体-------自然人
1.刑事责任年龄
A关于定罪
①X<12 不负刑事责任
②12≤X<14,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简而言之:杀/伤+严重+核准追诉。(已满12周岁,以生日第二天起算)
③14≤X<16,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这8种行为,需要负担刑事责任。简而言之:烧杀淫掠,伤投爆毒,这8种行为需要负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以生日第二天起算)
④X>16,正常按照刑法条文,犯啥事,承担啥刑事责任。
B关于量刑
①未成年:已满14不满18周岁,要承担相应行为的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注意:是应当,而不是可以)
②老年人: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考点:故意----可以,过失-----应当)
2.刑事责任能力
①无刑事责任能力,也称为完全精神病,完全的不能辨认或者完全的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后果是: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责令严加看官,必要政府强制医疗。
②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也称半精神病,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后果是: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减处罚。
③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也称无精神病,有辨认或有控制自己行为,后果是:要负刑事责任。
三种特殊规定①间歇性精神病人,时而好,时而发病,一会一会的,所以,得分清楚犯罪的时候是精神状态好还是犯病,如果在精神状态好的时候,应负刑事责任。②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考点:这种情况要负担刑事责任,没有应当/可以从轻、减轻的规定)③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考点:是聋哑兼备,是可以从减免除,而不是应当)
三、犯罪主体------单位(考的少,做一了解,知道犯罪主体也有可能是单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