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依法参加公务员考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依法治国公务员考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依法参加公务员考试 ♂
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是:(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家公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包括:1、政治素质,2、专业知识,3、智力素质,4、心理素质,5、身体素质。除此之外,还需通过相应的体检要求。
依法治国公务员考试 ♂
笔试,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1。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网站分别查询1。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11月2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 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报考 中央对外联络部等部门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很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6年1月10日左右在考录专题网站查询。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很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1。调剂,1月11日起,报考人员即可上网填报申请调剂的职位。对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部分职位,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2016年1月和5月组织两次公开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 其中,7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 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1。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很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 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建议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 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 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1。报考所需的报名建议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1。体检和考察,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可到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1。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 括录用职位名称、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
依法治藏公务员考试 ♂
2023国考笔试时间临近,大家准备的怎么样呢?临近考试,很多考生除了备考之外,考场地区的疫情防控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问题,11月15日,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发出通知,提醒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笔试西藏考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各项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防疫准备
(一)考前14天起非必要不离开所选考点城市,考前7天必须在考点城市(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7天内无到达或途经外省市)。此外考生应主动了解所参加考试的考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区,以免耽误考试。
(二)提前申领“藏易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应在考前随时关注本人“藏易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是否正常,如出现异常请及时联系运营商咨询处理并第一时间向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备(联系电话:;线上)。
(三)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应满足72小时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即三天三检(每次间隔24小时);考前7天内无高低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应当持有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两天两检;最后一次核酸采样要在考前首场次考试24小时内。
(四)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生管理要求
(一)若有区外进藏或区内跨地市参考的考生,则需要考前7天到达考点城市,并按照对应城市相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二)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医学观察,原则上不允许参考。
(三)考前7天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未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原则上不允许参加考试。考前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应满足72小时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即三天三检(每次间隔24小时),可正常参加考试。
(四)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期间相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藏易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二)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至少提前2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N95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后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考试期间,考生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四、其他要求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或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请考生应随时关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各考点城市发布的有关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相应告知书。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原标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西藏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文章来源:
文章最后,小编在这也注意大家在考试结束之前,勿聚集,定时做核酸检查,及时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情况,同时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出现因隔离而缺考的情况出现,同时大家也可以关注公务员考试,了解更多备考讯息,祝愿大家顺顺利利参加考试,圆满2023!
依法行政是公务员考试 ♂
1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这是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所作的一种分类。《公务员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据此可将我国的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所谓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履行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职责的公务员。所谓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如公安机关中的法医,海关的商品归类、原产地管理专家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具有纯技术性的特点,他们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只对专业技术业务本身负责,并不直接参与管理,不具备决策权和执法权;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的替代性低,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高低是此类公务员任职的主要根据,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的替代性不强,应尽量避免跨类别的人员流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提供的技术结论具有技术权威性,不受机关领导的干预,也不因领导意志的改变而受影响。所谓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不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也不具备裁定权。所谓其他类公务员是指国家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以外单独设立的特殊职务类别的公务员。区分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的意义在于从实际管理需要出发,改变单一的职务设置,通过设立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的准确性,为公务员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阶梯,吸引和稳定机关不可缺少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设立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建立一线行政执法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标准和长效约束机制,激励一线公务员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促进依法行政。2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因此不管何种公务员,以后都不会成了你说的临时工!
依法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依法治国公务员考试、依法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标签:考试 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