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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常识考试视频教程(公务员常识考试视频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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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考试流程:报考-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时间被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部分地区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考试,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只考一次,省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开展公务员考试。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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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故意犯罪形态犯罪预备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已经着手,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中止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常考主客观不一致:以本人的认识为标准,比如某人正在盗窃,外面刮风有动静,以为有人而逃跑。“以为有人”是想干干不了,构成犯罪未遂。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一)条件1、主体:必须二人以上。2、主观:必须共同故意。3、客观:必须有共同行为,即有意思联络、共同协作。不一定所有的多人犯罪都是共同犯罪,如间接正犯,即把他人作为犯罪工具来利用。同时犯不算故意犯罪,如A 小偷去偷东西,遇见同行 B 小偷,两人相视一笑,继续各偷各的,不是共同犯罪。(二)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共犯人的分类: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1、主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处罚:对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主犯不从重处罚。2、从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罪犯。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处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4、教唆犯:唆使别人犯罪。处罚:对教唆犯,起主要作用按主犯定罪,起次要作用按从犯定罪。教唆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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