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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烟台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待遇(2023年山东烟台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报名方式)

[本站 2023年山东烟台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待遇♂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外,另外享受以下人才待遇:(一)烟台市人才待遇政策规定1.购房补贴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2.生活补贴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

2023年山东烟台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外,另外享受以下人才待遇:

(一)烟台市人才待遇政策规定

1.购房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2.生活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补贴3年。

3.留学费用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全球TOP200(QS)海外高校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各级财政资助公费出国留学生),除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外,再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4.公积金贷款

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在烟台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最高额度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

(二)烟台职业学院人才待遇

聘用到高校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除享受烟台市一次性购房补贴外,还可以根据《烟台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规定的人才类别和条件,享受20万元至200万元购房补贴;另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三)烟台市高新区人才待遇

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等人才在烟台市高新区核心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在享受烟台市购房补贴的基础上,另外享受烟台市高新区提供的购房补贴待遇,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2023年山东烟台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报名方式

2023年山东烟台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

(1)面向博士的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除本次校园招聘外,常年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及报名系统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2)面向硕士及以上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3月14日17:00进行网上预报名。

查询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3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应聘人员登录(http://8.131.227.184)烟台职业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首次登陆,需注册),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信息提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报名截止时间(3月14日17:00),自动停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3.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4小时后至3月15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3月15日17:30前向指定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2023年山东烟台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2023年山东烟台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硕士研究生须为1982年3月1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1977年3月11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的硕士、本科阶段要求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要求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6.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其他所有资格、资质证书以及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等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博士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3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被开除党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3年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标签:报名   人员   烟台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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