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3.27公务员考试申论的知识,其中也会对3.27公务员考试科目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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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公务员考试申论 ♂
截至目前,2023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接下来就是准考证打印和笔试了,笔试时间为12月3日和4日,距离2023国考笔试仅剩最后17天,不知道大家都复习得怎么样了?知道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申论的学习方法吗?今天高顿公考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的学习方法。
一、第一阶段:打牢基础
基础阶段须集中精力针对经典母题研究和学习,按照“归纳概括、提出对策、综合分析、贯彻执行”四大模块,一天一个模块刷对应国考历年试题,掌握经典答题思路的同时,熟悉国考申论材料的表达和问法。此处注意,历年试题是王道,题目在精不在多,掌握核心思路、经典母题即可。
作文部分建议至少拿出两天时间,学习文章总分论点的确定,通过国考申论试题,总结文章总分论点的确定方法。注意:本阶段重点在作文立意的训练,建议写文章立意,打草稿、看范文。
二、第二阶段:巩固刷题
非作文四大题型按题型来做,一类型题目1天即可,刷题时注意,优先刷经典题目2-3道,然后刷几道近年来考察过的灵活题目、新颖题目等开拓思维,完善自己的作答体系。
作文部分至少拿出一天时间,学习文章总分论点的确定,通过经典题目和灵活题目,总结文章总分论点的确定方法。此时,不急于书写长篇作文,写出标题(总论点)和分论点即可。然后拿出至少一天时间,借助学习视频或者线下班次等,专门学习标题、开头、论证、结尾等内容层面的表达。
注意:作文内容不在多而在精,打磨一篇经典文章即可。可以反复修改,直到修改到完美为止。
三、第三阶段:进阶练习
一天一套历年试卷,建议从远及近练习,比如先练习2016,然后再到2023年国考试题。如果感觉负担较大,可以练习近三到五年的试题,不能再少了。
此处注意:严格按照作答时间、在作答纸上面书写,进行全真模拟考试;作文内容部分注意举一反三,把之前整理的经典范文合理运用。这样不仅可以整体了解薄弱项,考试结束后,再结合练题,把之前的答案跟现在的进行对比,进一步强化提升;也可以合理分布时间,优化做题顺序,积累做题经验和手感。
四、第四阶段:冲刺加热
如果说靠技巧考试,可以得到70+的分数,那么热点加持,是可以实现80+的成绩!
一方面,继续要一天一套历年试题试卷,查漏补缺,保持做题手感。另一方面,学习热点课程,通过学习试题背后叠加的热点知识,明晰热点体系,以及热点运用,规范表达要点,体现政治素养和政治综合能力。
以上就是高顿公考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的学习方法,大家可以进行参考,同时小编也提醒大家,在最后阶段既要冲刺,也要调整好作息喔!
3.27公务员考试科目 ♂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一、笔试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按中央机关招录职位区分为三类,在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上有所区别:
1、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
2、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
3、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单位)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二、面试
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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